贝博中国
贝博中国
贝博中国

【2022商业机密诉讼观察】合作方擅自将他人商业机密申请专利披露

时间: 2023-12-28 22:56:48 |   作者: 贝博苹果APP下载

  原标题:【2022商业机密诉讼观察】合作方擅自将他人商业机密申请专利披露

  原告香港远程医疗产品有限公司主张“卷带式出药装置”所使用的技术属于技术秘密,在其与被告厦门天遂贸易有限公司合作时为天遂公司、华辉、王志平、何钦非法披露使用,由被告陈惠华作为发明人申请为涉案专利,涉案六名被告系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经审理查明,2014年4月27日,远程公司与天遂公司签署涉案《合作协议》,双方合作研发自动分药器、药物管理和远程医疗类产品,知识产权归属远程公司,并约定保密、不规避、竞业禁止条款。

  合同履行时,何钦及时任天遂公司开发部经理的王志平、业务部经理的华辉代表天遂公司参与合作项目的研发。2016年12月8日,双方终止合作。

  2021年7月9日,天遂公司被股东华绪发、王星开简易注销。厦门巨烨科技有限公司由何钦等人于2017年2月7日设立,王志平、华辉曾在巨烨公司工作。远程公司主张的秘密点包括:卷带式出药机芯技术、药袋分药器结构技术、扫描头和药袋上二维码和黑标的印刷位置技术、送药机技术和装置结构图技术。上述秘密的载体为远程公司与案外人公司及本案部分被告的往来邮件。

  涉案专利的专利号为ZL9.1,名称为“一种卷带式连续药袋的智能服药提醒装置”,申请日为2016年9月30日,申请公布日为2016年12月7日,授权公告日为2018年9月28日。

  提出申请时发明人为陈惠华、申请人为华辉,后申请人由华辉变更为陈惠华。2017年3月17日,申请人由陈惠华变更为巨烨公司。2019年1月2日,专利权人由巨烨公司变更为华辉。2020年8月5日,专利权人由华辉变更为巨烨公司。

  庭审中远程公司主张,涉案专利说明书附图1、2、3、4的技术方案与远程公司主张的秘密点“装置结构图技术”相同;附图5的技术方案与秘密点“扫描头和药袋上二维码和黑标的印刷位置技术”相同;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5的技术方案与全部秘密点相同;被诉专利说明书第[0050]段所载内容与秘密点“卷带式出药机芯设计技术”相同。远程公司在本案举示收据两张,金额共计5.5万元,主张系涉案技术秘密的研发成本支出。

  厦门中院认定,涉案的其中四项技术信息属于技术秘密,多名被诉侵权人参与了涉案合作项目的研发工作,具有接触、掌握涉案技术秘密的高度可能性。因涉案专利包含与涉案技术秘密实质性相同的内容,在被诉侵权人未提供反驳证据下,应认定其使用了远程公司涉案技术秘密。遂判决:巨烨公司、华辉、王志平、何钦、陈惠华停止侵害远程公司技术秘密的行为;巨烨公司、华辉、王志平、何钦、陈惠华连带赔偿远程公司经济损失(含维权合理开支)10万元;驳回远程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市场主体在技术交流合作中的公平竞争尺度是当下热点问题。基于商业机密属于因其秘密性及由此产生的竞争优势而获得法律保护的一种权益形态,在合作协议已约定其权属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作一方将他人商业机密直接转化或者经修改、改进后转化为别的类型知识产权的,应当认定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所称的使用商业机密,承担对应的侵权责任。

  所谓在先商业机密被在后专利侵害,实质上是指专利申请过程中所披露、使用到的专利信息,随着专利被公开而推定为公众所知悉,导致内含的商业机密随之丧失秘密性要件,进而时商业机密权利人无法保持原有或潜在的竞争优势。基于此,纳入审查的被诉侵权信息除了权利要求书所载内容外,还应包括专利说明书和附图,及专利审查档案的陈述等内容。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