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定了《物料收购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约好了两边就六氟磷酸锂、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和碳酸亚乙烯酯(VC)三种产品(该三种产品以下统称为“原材料”)的买卖方案、价格等事宜。
2024年1月9日,公司与签定了《物料收购补充协议》。意向于2024年和2025年每年分别向公司收购不少于10万吨各类型电解液(含中标数量)。依据原协议第六条“货款结算”约好,宁德年代向公司付出预付货款6亿元。剩下未完成抵扣的货款抵扣方法调整为如下:依据宁德年代实践收购的六氟磷酸锂、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碳酸亚乙烯酯(VC)及宁德年代向公司收购各式各样不同类型的电解液,按相应的核算方法来进行抵扣。
本次补充协议签定后,公司向该客户供给的根本的产品将由上游原材料转变为下流电解液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