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博中国
贝博中国
贝博中国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 2023-12-12 08:27:00 |   作者: 视频中心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①公司主营业务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具体而言,属于食品包装机械行业。在“十三五”期间,中国食品装备和包装机械行业总体发展形态趋势良好,行业平均增长率高于全国机械行业整体上涨的速度,在行业规模、产业体系、产品水平、国际竞争力等方面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然而,我国食品和包装机械行业还存在“低端产能过剩、高端核心研发技术和自主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薄弱、高水平成套装备供给不足”等发展瓶颈。2021年,复杂的国际经济贸易形势和全世界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使食品包装机械行业可能面临整体下行的风险,但随着国内宏观经济政策效应的进一步释放,新一轮产能周期启动,国内下游餐饮行业、乳品行业、粮油调味品行业、日化行业均呈现出较为稳健的增长态势,这将会促进食品和包装机械行业未来持续增长。“十四五”期间,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和装备制造业的深层次地融合将成为趋势,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绿色制造、柔性制造和服务型制造将成为食品和包装机械行业发展的方向。

  ②在食品、物流、日化等轻工行业中的贴标、装箱、分拣、装车等工序上,对于“机器换人”的需求依然强烈,这为公司基于工业机器人的集成业务以及自动化改造业务带来了机遇。

  ③食品饮料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已是势在必行,信息化和制造业正在深度融合,制造端的数字化正在慢慢地受到企业的重视。公司近年来在内部管理的信息化建设、生产制造管理系统和远程运维等方面投入较多的资源,在提升内部管理效率的基础上,也具备为下游客户提供智能化改造的软硬件服务能力,未来公司将进一步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助力下游企业数字化工厂的构建。

  报告期内,公司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冲击,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积极进行市场开拓,继续巩固在国内饮料产品包装装备领域保持技术和市场的领头羊。在全自动旋转式PET瓶吹灌旋一体机、全自动旋转式PET瓶吹贴灌旋一体机、全自动旋转式PET瓶吹瓶机等产品上继续保持国内行业领头羊,在无菌灌装工艺和装备、高温含气灌装设备上实现了技术和市场的进一步突破。

  公司作为国内液态产品包装全面解决方案的综合提供商,秉承“为你而转”的企业精神,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液态产品工厂整体解决方案。公司的主营业务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主要营业产品包括水处理/前处理设备、全自动旋转式PET瓶吹瓶机、灌装生产线、全自动PET瓶吹灌旋一体机、全自动PET瓶吹贴灌旋一体机以及纸箱包装机、薄膜包装机、贴标机、码垛机等后段智能包装设备,并为客户提供液态产品智能工厂的规划设计、安装调试、人员培训、优化改造、备件供应等设备全生命周期服务;同时,公司也具备为下游饮料、日化等行业内品牌公司可以提供代加工的服务能力。此外,公司不断加大工业自动化方向的研发力度,拓展工业机器人在食品、饮料、日化等行业的应用。

  公司研制生产的水处理/前处理设备、全自动旋转式PET瓶吹瓶机、灌装生产线、全自动PET瓶吹灌旋一体机、全自动PET瓶吹贴灌旋一体机以及后段智能包装设备,大多数都用在饮料、调味品、食用油脂、日化等产品的生产。工业自动化方面,自主研制和集成应用的机器人理瓶机、机器人装箱机、机器人码垛机、机器人贴标系统、机器人压盖系统、智能装车系统等产品大多数都用在食品、饮料、日化、物流等行业,有效实现了人工替代,提升了下业的自动化水平。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10:00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一路23号公司一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7名,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共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楚玉峰先生、梁彤先生、余应敏先生。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颂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参见公司同期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7)。

  根据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情况及对公司目前面临的市场和行业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预计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11亿元,预计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000万元。

  本预算报告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指标,不代表公司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实质性承诺,预算目标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预算的结果存在比较大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533,178.82元。公司董事会决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参见公司同期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薪酬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董事均已在审议本人薪酬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其中董事张颂明先生在审议关联人张崇明先生的薪酬时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参见公司同期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参见公司同期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企业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清算并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子公司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对外捐赠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本议案中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11:00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一路23号公司一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共3名,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共3名,其中何令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航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对公司目前面临的市场和行业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预计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11亿元,预计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000万元。

  本预算报告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指标,不代表公司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实质性承诺,预算目标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预算的结果存在比较大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533,178.82元。公司董事会决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公司成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在存在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重大投资、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获得有效的执行。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监事薪酬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监事均已在审议本人薪酬时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新修订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期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参见公司同期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华兴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法律和法规要求,按时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有关工作提出了积极建议,工作质量及服务表现良好。公司认为华兴具备上市公司审计资格,经验比较丰富,诚信记录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可以胜任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现拟继续聘请华兴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人员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拥有合伙人59名、注册会计师304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2人。

  业务信息:华兴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1,455.9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70.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593.37万元。2021年度为77家上市企业来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8,495.43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5家。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

  华兴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郑镇涛,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21年开始在华兴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企业来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为生,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茅莘,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1年1月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执业,近三年复核了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超越10家。

  华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华兴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郑镇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为生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茅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人民币(含税)。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华兴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华兴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等,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为企业来提供高质量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履行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线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华兴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恪尽职守地为企业来提供相应的审计服务。现对《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1)本次续聘华兴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另外的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华兴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有关法律法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华兴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1)202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2)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1)准则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4号,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26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本公司依据准则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2)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4号、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自实施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4号、准则解释第15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一定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赞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做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或转回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有几率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做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有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存货和其他应收,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854.85万元,转回信用减值准备318.62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注:上表中“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与下表中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中数据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是由于外币报表汇率折算差异导致,其差额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的权利利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项下。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说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账款,公司逐笔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公司对客户应收账款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2021年度需转回信用减值准备3,186,160.00元。对应收账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不是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确认为减值利得。经公司对客户应收账款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2021年度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855,360.59元,对应的应收质保金计提及转回情况如下: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存货跌价准备,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1年度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714,293.49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598,671.34元。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或转回的情况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说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另外的应收款,公司逐笔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当单项另外的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照信用风险特征将另外的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对划分为组合的另外的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公司对另外的应收款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2021年度需计提另外的应收款减值准备120,083.43元。对应其他应收账款计提情况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854.85万元,转回各项信用减值准备318.62万元,将减少2021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总利润2,536.23万元,相应减少2021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者的权利利益2,536.23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加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进而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企业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继续购买责任保险。本次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另外的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作为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公司为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及引发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为其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本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赞同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方深圳市人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通智能”)、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品智能”)、广东达道智能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道智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颂明先生已回避表决。企业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电子软硬件、电气控制管理系统的技术开发;电子软硬件、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气控制管理系统的购销;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

  公司董事长张颂明先生持有人通智能75.13%的股权,人通智能是张颂明先生控股的企业,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法人。公司向人通智能采购电子元器件构成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张崇明持股49%;珠海新盟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5%;乐锋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何沿广持股11%;罗国运持股10%。

  公司副总经理张崇明先生持有达道智能49%的股权,是达道智能的实际控制人。达道智能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控股的企业,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法人。公司向达道智能采购瓶胚模具及配套装置,构成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通用机械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机械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电设施安装服务。

  主要股东:周信详持股30%;张颂明持股16.37%;王静持股13.65%。